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智者活动

万科是属于利益攸关方的

更新时间:2016-11-23

编者按

 

    2016年7月1日,马洪基金会在银湖CDI大厦召开了“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座谈会暨万科股权之争危机与出路研讨会”。现将中国幸福研究院院长徐景安在研讨会发言整理出来,供读者参考。本刊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看法,不代表马洪基金会立场。

 

徐景安 
中国幸福研究院院长
原深圳市体改委主任
马洪基金会名誉理事

 

我参加这个会是有顾虑的,事件各个方面都很敏感,全社会也很关注,主办方说还是来谈谈吧。我是1987年来到深圳当体改委主任,万科是1988年我一手策划上市的。王石要求上市的动机是什么呢?万科作为特发集团的直属企业,他随时都有可能被罢免,他希望通过股份制、通过上市后的股东会和董事会,使特发作为一个股东不能直接干预,取得独立自主的经营权。当时特发的袁陶仁就是不同意,认为股份制是私有化。我找李灏书记支持,找袁陶仁沟通,后来总算成功了。

 

27年过去了,王石回到原点,今天依然面临大股东罢免的危胁。历史似乎开了一个玩笑。但这27年没有白过。万科从倒卖收录机的贸易公司成长为世界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,成为中国上市公司的标杆。当时深圳的老五家上市公司,其他4家有的被收购了,有的倒闭了,唯有万科成长起来了,成为深圳的骄傲,股份制成功的范例。

 

但值得研究与反思的是,作为上市公司,奉行的模式就是所有者和经营者分离,资本所有者追求资本增值,把企业交给专业的管理团队打理。但所有权和经营权一旦分离一定会出现矛盾和问题,因为无论所有者、经营者都是人,人并不都是理性的。人既是利益的动物,也是情感的动物。你为资本创造最大的利润,但是你不尊重我,不把我放在眼里,我会怎么想?今天容忍、明天容忍,后天也许就容忍不了。

 

王石写回忆录是这样写的,当年我去找徐景安帮助上市,我需要徐景安,同时徐景安也需要我。这话讲得对不对?非常正确、非常客观,事实就是这样,他需要我策划上市,我需要一个勇敢分子实现改革的目标。但是这样写,我看了会舒服吗?一般都会说我几句好话,我上窜下跳帮他疏通关系,推销股票我还出席讲话,说两句感谢的话,人之常情。但他的处事与为人就不一样。

 

他不讲人情,不拍马屁,这是优点。他说他到全国各地拿地从来不行贿,做到这点不容易,这是万科的成功之处。王石从此也出名了,张扬了,把谁都不放在眼里了。一个人的优点,同时是缺点。一个人的成功,就孕含他的失败。

 

讨论万科之争,怎么归到王石的为人上了?事是人做的,再好的模式,不处理好相关当事人关系,一定出问题。

 

今天万科争斗的各方似乎是华润、宝能、王石,但万科并不是他们的,是属于利益攸关方的。说小的,包括中小股东、管理层、员工、供应商、社区,说大点,关系股市、监管层、深圳市、国资委,以至中国的改革。争斗的各方有各方的利益诉求,但有一个共同的利益所在,就是万科这个品牌、万科这个企业。

 

如果万科垮了,这场博弈就没意义了。这也是利益攸关方所不愿看到的。所以,我只能奉劝争夺各方,在出招时要顾忌各方,或者大多数方的利益,尤其是不要损伤万科的存在。比如,为了赶走王石,有必要铲除整个管理层吗?这必然动摇万科的根基。在维护万科这个共同利益下,我觉得还是可以谈判、妥协的。反过来只从一方利益出招而损害万科,不得人心,也不会成事。

 

应该不要忘记,企业的决策由大股东说了算,这是股份公司的规则,但企业不是属于大股东的,是属于利益攸关方的。这是公众公司的最高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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